猫眼购票误选场次无法退款投诉
网友保保_pX69wv2m
11 月 23 日,我在大众点评猫眼演出板块购买西安熊猫合唱团演出票时,因*台未充分展示两场演出(11 月 28 日、12 月 28 日)的明确区分信息,误将 12 月 28 日场次当作 11 月 28 日场次下单。11 月 28 日当天,我前往线下取票点兑换纸质票,工作人员未核实我的观影意向,也未提醒场次信息,直接撕掉票根完成取票流程。我此时才发现场次误购,但工作人员告知猫眼演出渠道购票一律不可退票。不予退票在卖票网页上小的看不见 后续我多次联系*台客服反馈情况:一方面,我本人因行程安排无法在 12 月 28 日前往西安观看演出;另一方面,票根已被工作人员撕毁,导致门票失去正常转售价值,门票完全无法使用。但*台始终以 “购票时已约定不可退票” 为由拒绝退款申请,目前距离 12 月 28 日演出仍有*一个月时间,门票完全具备二次销售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一概消费不得退票”的规定,属于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退票的权利,限制了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交易的权利,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