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以旧换新隐瞒克重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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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3日在该店大连市普兰店区锦龙大厦3号门左侧,进行黄金'以旧换新'商家在整个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1.隐瞒关键规则:交易前,店员仅口头说'随便换,从未告知换款有'必须增重20%'的强制规定(此条款事后才在小票最下方不显眼处看到)这导致我对交易的真实成本完全不知情。2.价格完全不透明:整个过程中,商家没有告知当日金价、具体工艺费以及1636元差价的具体计算方式。小票上只写了'旧料1.44克/2992元'和'新料2.12克/4662元没有依法对金价、工费进行明码标价3.诱导消费: 我是看中另一款更高价的耳钉才决定换款,但商家在未告知上述规则和费用的情况下,就引导我付款签字,存在明显诱导。"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和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其'换款递增20%'的条款属于未提前告知的不公*格式条款。要求商家退款)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诉求:要求退款, 还搜寻不到他家的营业执照号,不知是否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