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消费者,诱导消费,不开发票
网友保保_3SeIo0cZ
已完结
1.2026年1月15号于中国珠宝柜台购买两个足金戒指;售价共4289,购买中多次询问金戒指克数为多少,售货员以各种理由唐筛,标签也没有明确标注克数,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我们多次要求开发票也以各种理由唐筛,只有一个电子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注克重,售货员在明明以知克重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在我们全程不只晓克数情况下以2144.5/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要求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电子质保单,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一直以各种理由唐筛。 3.发现问题第二天,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