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机票信息欺* 消费者要求道歉赔偿
网友保保_5ffcf664
处理中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__2015_年_11_月__15_日在飞猪*台预订了_金鹏_航空公司(航班号:__Y87505___)的机票,订单号为____87****4381362_。在订单展示页面及购票流程中,飞猪明确标注该机票有免费行李托运服务,此信息是本人选择该机票的核心考量因素。 然而,本人在办理登机手续时被告知,该机票实际不包含免费行李托运额度,若需托运行李需额外支付费用。事后本人联系飞猪客服反馈问题,客服仅以“信息展示异常”为由敷衍回应,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经本人多方调研发现,飞猪*台长期存在机票行李额展示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已有大量消费者遭遇同类情况,但飞猪始终未进行彻底整改。被投诉人明知其*台存在信息展示错误,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主观上存在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过错,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和消费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利益,现向12315*台提起投诉,恳请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