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华贸天地中国黄金珠宝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2vndcs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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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12月21号中午十二点左右在惠州华贸天地中国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环 花费227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14克,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99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1.14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权。同时是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格标签。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没有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