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单方锁门驱赶租客致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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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牙尔扎提.牙生)于[2025年9月9日] 与被投诉人自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 [控江路128弄12号1301室] 的房屋,租期至 [2026年9月8日],租金及其他费用均按时足额支付。 [简要描述冲突事件]:2025年12月8日],我在上述房屋内被同住的陌生住户暴力殴打,导致我本人受伤(医院诊断:骨折、韧带撕裂、脱臼)。事发后我立即报警,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但法医鉴定结果尚未出具,事件性质尚未有官方结论。 然而,被投诉人在事实未清、权责未明的情况下,仅凭单方判断,于 [2025年12月23日] 以“打架斗殴违反合同”为由,单方面强行锁闭我所租住房间的电子锁,致使我无法进入已支付租金的房屋,并多次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催促、逼迫我限期搬离。被投诉人提供了所谓的“通知书”,但其内容完全基于其主观臆断。 我认为被投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法、违约,并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多项合法权益: 1. 侵犯我的公*交易权和财产安全权: 我与自如的合同合法有效。在我已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自如无权单方面中止服务、剥夺我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权。锁门行为是非法限制、剥夺我对租赁物的占有,直接侵害了我的财产权益。 2. 滥用格式条款,侵犯我的自主选择权: 合同虽约定“严重影响其他租客生活”等可解约,但本次单方冲突、警方尚未定性,远未达到“严重、持续”的程度。自如滥用此条款,强行解约,是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的强制交易。 3. 侵犯我的人格尊严: 在我身体受伤、事件待查的困难时期,自如不仅未提供任何协助,反而采取锁门、驱赶等极端手段,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与二次伤害,漠视我作为消费者的基本尊严。 综上所述,被投诉人上海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等规定,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 现特向贵局投诉,恳请贵局依法调查处理,责令被投诉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赔偿我的损失,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维护公*正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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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投诉人您好,关于自如的投诉问题,消费保多次联系企业沟通反馈,但是很遗憾未能引起自如对用户投诉问题的应有重视,建议您 一.拨打010北京市长热线区号+12345进行投诉。 二.可以百度搜索北京住建局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bjjs/zmhd/index.shtml,点击政民互动-网上投诉-经纪机构,填写投诉内容(投诉内容一定要写详细,要写清楚跟您对接的管家,客诉量大了引起当地领导重视,最终可能会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三.可以微信搜索公众号“国家信访局”点击“网上信访-投诉请求”进行投诉。(这个只要投诉被受理,效果很好,但时间需要一个半月左右)也可以将自己在住建局的投诉截图保存,发给自如的工作人员,告知对方。(已经到以上部门提交投诉维权,投诉内容务必详细,且一定要将自如管家的个人信息详细提供,方便总部调查您的合约事宜,有利于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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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9200元
投诉编号:
10024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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