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快充系统错误导致车牌误关联扣费
网友保保_13681a0f
投诉请求: 1. 立即退还因系统错误关联车牌而产生的12元停车费。 2. 优化“云快充”APP的车辆识别与匹配逻辑,实现充电时能根据停车场扫描的实际车牌自动匹配或明确提示用户确认,避免因用户忘记手动切换而造成损失。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云快充”APP的用户,名下绑定两辆车:鲁HDE8627(默认车辆)和鲁HDJ3681。本人于2026年1月10日驾驶车辆鲁HDE8627至“华为智能生活馆·福州福和万达超充站”充电。充电过程(订单号:2601100841159316、2601100730372795)及电费支付均正常。 但本次消费的核心问题在于: 当本人驾驶默认车辆鲁HDE8627进入该停车场时,停车系统理应正确识别并记录鲁HDE8627的入场信息。然而,由于贵方系统存在缺陷,在计算停车费时,未能正确关联本次充电行为与停车场识别的实际车牌(鲁HDE8627),而是错误地关联了本人名下的另一辆车鲁HDJ3681,并因此对鲁HDE8627产生了12元的停车费用。 问题的根源在于: 贵方APP虽然要求用户绑定所有车辆,但在实际使用场景中,既不能根据停车场实际扫描的车牌自动匹配正确的绑定车辆,也未在充电前设置强制、醒目的步骤让用户确认本次所用车辆。这导致用户一旦因偶尔使用非默认车辆而忘记在APP内手动切换,就必然面临被错误计费的风险。本人此次驾驶的就是默认车辆,却依然因系统错误关联而被误扣费,这更证明了贵方系统逻辑存在严重缺陷。 本人发现问题后立即联系客服,但客服仅以“需自行修改车牌”为由推诿,将全部责任归于用户,对系统自身缺陷避而不谈,此态度令人无法接受。 本人认为,贵方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 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收费依据。收费所依据的车辆(鲁HDJ3681)并非本次实际提供服务的对象(鲁HDE8627)。 2. 其服务设置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加重消费者责任。要求消费者在每次充电时都必须手动核对一个本应由系统自动处理或明确提示的关键信息(车牌),否则就要承担错误计费风险,这是不合理的,相关默认规则应属不公*格式条款。 综上,此次12元费用系因贵方系统错误关联车牌所致,应由贵方承担全部责任。本人要求贵方立即退款,并从根本上修复系统缺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