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处理退货不公致卖家损失
网友保保_5D7esSHG
投诉对象**: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得物*台) **事实与诉求**: 本人为得物*台卖家。就订单110191****60667176,买家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本人于2026年1月7日收到的退回商品**存在严重实物瑕疵(鞋标有一条****的污渍,鞋底鞋带发灰,有明显穿着痕迹)**,已非“商品完好”状态。*台在未经核实情况下,仅以“鞋子寄出时就有问题”为由拒绝本人索赔,该认定无任何证据支持。 **关键事实与证据**: 1. **完整时间链**:退货包裹(顺丰SF32****8648633)于1月7日**09:54**签收入柜→本人于**12:44**取出→**12:52**开箱并立即拍摄瑕疵照片(手机原始时间戳为证)→为进入申诉流程于**12:57**在*台操作“确认收货”。从取件到发现瑕疵拍照仅**8分钟**,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确证瑕疵为收货时既存。 2. ***台程序失当**:本人多次申诉并书面要求*台就其主张提供证据(如该商品在得物仓库的原始鉴定报告、买家首次签收反馈记录)。*台**始终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其行为已违反“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构成**无依据的单方面判定**,严重侵害卖家合法权益。 **诉求**: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得物*台: 1. 依据事实证据,撤销错误处理决定。 2. 赔偿因此次无效退货造成的全部损失:商品价款【817】元 + 本人寄出运费【9.23】元,合计人民币【826.23】元。 **证据已全部上传**,包括:物流签收、快递柜取件、瑕疵照片及时间戳、*台操作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