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非授权充值9500元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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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未成年人刘浩然(身份证号:512021*********113)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刘泽军已在2025年3月去世户口本上只剩我们两个可以出示*亡证明没有人会拿家人开玩笑留下的钱是给孩子交学费的后面不知道小孩怎么知道密码的把钱全部用光了),现就其在贵*台的非授权充值退款事宜,再次郑重交涉如下: 该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购买贵*台游戏账号(原实名非本人)后,将账号防沉迷信息变更为本人(监护人,身份证号:512021*********146)信息,后续在本人完全不知情、未追认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本人微信多次向该账号充值,累计金额9500元,充值记录与微信支付账单均已留存。此前本人已按贵*台家长关爱*台要求,完整提交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充值凭证、账号使用记录及不知情说明等全部材料,却遭*台反复索要相同材料,以无实质理由的形式拖延退款处理,该行为已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恶意推诿履职。 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大额消费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应属无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需依法配合未成年人非授权消费退款申请。贵*台作为具备相应资质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既未通过有效技术手段防范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消费,又在退款申请中设置不合理障碍、故意拖延处理,已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自身公示的退款服务承诺。 现正式提出以下要求: 1. 自本函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该未成年人的全部充值款项至本人指定账户(账号:62***************19,户名:刘慧); 2. 立即停止反复索要相同材料的不合理行为,书面告知本次退款处理进度及最终结果; 3. 若逾期未处理或拒绝全额退款,本人将即刻向12315*台、文旅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监督部门、*网信部门举报中心等官方渠道提交投诉举报,并保留通过法律诉讼追究贵*台侵权责任的全部权利。 本人已完整留存与贵*台的所有沟通记录、材料提交凭证及相关法律依据,足以证明所述事实。望贵*台正视自身法定义务,立即依法依规处理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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