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会员店销售发霉水果拒赔
网友保保_574ff443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1月16日在被投诉方处,通过线下门店/线上*台购买水果具体品类、重量、单价,订单号为3175****55****05187,支付总价款215.7,其中涉及赔偿商品价格为43.8。 收货/到家后,我当即发现所购水果存在发霉变质现象,随即拍摄了水果变质的清晰照片及视频(附后),并第一时间与被投诉方客服/门店工作人员沟通。被投诉方仅同意全额退款,拒绝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其行为已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本次购买的水果未食用,无人员身体不适情况。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案涉水果发霉变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投诉方作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投诉诉求 1. 责令被投诉方全额退还我购买水果的货款43.8元; 2. 责令被投诉方支付我赔偿金1000元(按价款十倍计算,若不足1000元则主张1000元); 3. 责令被投诉方承担本次投诉相关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