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隐瞒一口价克重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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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请求: 1.全额退款退货:退还货款人民币1388元。 2.调查与处罚:请求贵局对被投诉方“不按规范标价”、“未履行真实、全面告知义务”及“质保单信息缺失”等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1月9日在瓜州县中国黄金店(西部天地北京烤鸭隔壁)以1388元的价格购买一款“八宝罗盘挂坠”。经事后核实,此笔交易存在多项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的违规行为,现详述如下: 一、销售全程未告知计价方式与克重,侵犯核心知情权,涉嫌价格欺诈 隐瞒“一口价”计价属性:在长达整个销售过程中,导购员从未告知此商品为“一口价”(定价黄金),从未提及“一口价”这三个字,也从未告知其具体克重。她仅告知了总价“1388元”,这导致本人基于“按克计价”的普遍认知完成了交易。购买后,本人因不知克重而主动询问,导购员在微信中说是“按价格的卖”,依旧不说克重。当本人多次强调“当时都不知道这是一口价金”、“当时没有告诉我它是一口价金呀”时,对方仅以“当时给你说了”等虚假空口辩驳,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履行了明确告知义务。 核心证据:质保单未标注克重:被投诉方出具的正式“中国黄金质保单”上,在“重量(克)”一栏为空白,仅填写了“标价”和“实际金额”。这以书面形式确凿地证明了,即使在交易完成的最终凭证上,被投诉方也未依法标注商品重量,坐实了其“未告知克重”的事实。 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显失公*:本人事后自行称重,该挂坠仅重0.79克。以1388元售价计算,其单价高达每克1757元。而据查,购买日(2026年1月9日)中国黄金基础金价约1396元/克。被投诉方隐瞒“一口价”属性及克重,使本人以远超市场金价的价格购买了极少克重的黄金,此交易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下达成,显失公*。 二、商家事后辩解逻辑矛盾,态度推诿 面对质疑,商家辩解苍白无力:一方面强调“一口价”是行业惯例,另一方面用“按克算要五六千,你1388买很划算”(图1、7)等“结果论”来掩盖其“过程违规”的实质,企图以“划算”偷换“知情同意”的概念。 核心事实总结: 被投诉方在销售过程中,蓄意隐瞒了“一口价、无克重”这两法律依据:被投诉方的行为违反了项足以影响本人购买决策的关键信息,并最终出具了一份缺失核心参数(克重)的质保单。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的链条,使本人在重大误解下完成了显失公*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