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美盈旅行社虚假宣传、未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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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美盈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L-YN-101690)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 社区居委会中樾花园云境苑3栋5层)508室,联系电话: 137****6717、153****2913 法定代表人:高家齐 事实与理由 本人顾薇与同行2人通过旅行社业务员阿飞报名参加被告组织的2026年1月8日至1月15日"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8日纯玩游",签订电子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编号:ECYN251229UYTC1P),按约支付团费 7120元(不含往返机票)。旅行社明确承诺行程为"无购物纯玩团",住宿标准为"四晚携程5钻+三晚4钻酒店"。 行程首日(2026年1月9日),我仅上午游览石林景区后,导游即安排进入茶叶店购物(我实际行程应该是去滇池看海鸥),与"纯玩无购物"约定严重不符;旅行社实际安排的是经济型酒店且不含早餐,与承诺的高星级住宿标准差距巨大。此外,根据本人与业务员阿飞的通话录音及文字记录,旅行社方承认因内部实*生工作失误,将我预订的"海小蓝"纯玩团搞错,导致我无法按原约定行程出行,该过错完全在旅行社。 因旅行社根本违约,本人于行程首日下午提出退团并协商退款,但旅行社方拒绝全额退款,主张扣除 3519元"实际损失",该金额与我仅入住一晚酒店、游览一个景区的实际支出(不足1500元)严重不符。我要求重新签订符合原约定的合同,亦被旅行社方拒绝,协商无果。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性质、降低服务标准,且因自身失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 现在旅行社退款为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