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拒退中东局势下不可取消酒店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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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消费者):本人 被投诉方1:去哪儿网(运营主体: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投诉方2:迪拜朱美拉智选假日酒店(订单号:45****432769) 被投诉方3:迪拜国际机场优品迎酒店(订单号:45****040215) 二、订单及投诉背景 1. 订单详情:本人于2026年通过去哪儿网*台预订两家酒店,具体信息如下: - 迪拜朱美拉智选假日酒店:入住时间2026-02-03至2026-02-04,订单号45****432769; - 迪拜国际机场优品迎酒店:入住时间2026-02-11至2026-02-12,订单号45****040215; 两间酒店订单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086.54元,预订时均标注为“不可取消”房型。 2. 取消及沟通经过:受当前中东地区紧张局势影响,为保障本人及同行家人(含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我于2026年1月27日正式向去哪儿网*台提交取消行程申请,并要求协助办理两间酒店的全额退款。但两家酒店均以“可正常入住、迪拜当地未受影响、航班正常起飞”为由无故拒绝退款。此后,我多次与去哪儿网沟通,*台仅以“加急处理”为由拖延时间,未切实履行中介*台的监管与协调责任,仅提出给予每间酒店房费10%的补贴方案,反复劝说我接受,未提供任何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消费权益。 三、维权依据与核心诉求 (一)维权依据 1. 此次取消订单绝非个人主观意愿,而是因中东地区突发安全局势引发的合理避险需求,符合不可抗力导致行程无法正常履行的客观情形,并非恶意违约。 2. 订单中“不可取消”的标注属于*台与酒店单方设定的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格式条款不得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消费者面临人身安全潜在威胁的情况下,该条款不能对抗消费者的安全避险权利。 3. 航司正常运营、酒店可入住并不等同于目的地无安全风险,人身安全是出行的首要前提,酒店方与去哪儿网仅以“表面未受影响”为由拒绝退款,完全忽视了消费者的核心安全诉求,属于不合理的免责行为。 4. 去哪儿网作为交易中介*台,负有协调商家与消费者权益的法定义务,但其在多次沟通后未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反而与酒店方互相推卸责任,以补贴小额费用的方式试图敷衍了事,拒不履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协议,其拖延处理、消极应对的行为已违反*台应尽的服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