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签收后拒不退款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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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收到貨物隔天申請退款,並用最快速度請順丰快遞運送貨品,1/26賣家收貨並簽收遲遲未退款,期間二次詢問處理狀況,賣家僅回覆在處理,*台退款時間最後一刻才告知未核對退貨包裹(並不屬於買家責任),本人查詢順丰快遞APP賣家確實簽收包裹,卻先是欺騙未收到包裹,後又改口已收到未核對內容物,以上皆不屬於本人責任,惡意拖延退款時間,實則保留貨物(能繼續上架販賣)又不退款狠坑一筆消費者,已構成詐欺行為實在不可取,還請貴單位嚴厲斥責賣家並督促賣家儘速退款,謝謝。 商家簽收包裹之後應該當下立馬核對包裹內容,核對流程的缺失責任不應該由消費者承擔,中間詢問二次也應該積極確認核對而不是敷衍拖延退款,消費者已經盡到完整的退貨寄回流程責任,請勿縱容商家隨意捏造未收到包裹或是沒有核對包裹的欺騙訊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請確實維護消費者權益,而不是縱容商家詐欺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