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健身教练离职拒按原价退课
网友保保_HOGceD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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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26日,签订课程协议,购买了22节普拉提私教课,合同总金额6600元,折合单价300元/节,课程有效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1月27日。 合同履行过程中,仅完成10节课,健身房授课教练便离职,导致剩余12节课无法继续履行。我随即向健身房提出退课申请,要求按购课单价300元/节退还剩余费用3600元。 然而,健身房经理周辰不仅拒绝按合同约定单价退款,反而主张按600元/节计算,并要求原告承担30%的违约金,仅同意退还1800元,且态度强硬,拒绝协商。 我认为因自身教练离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已构成违约,无权要求我承担任何违约金,且应按购课原价退还剩余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