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程出行虚假宣传诱导储值及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s7kZ2maQ
首先,其在推销过程中存在显著误导。于机场推销时,工作人员使用“储值”“直接抵扣”“自有贵宾厅”等话术,刻意将自身包装为拥有预付费资金池、可直接提供票务服务的类航空*台,诱导消费者误以为充值款进入了稳定的“机票钱包”。然而,经查证,该公司工商登记行业类别为“其他商务服务业”,核准经营范围仅为“票务代理服务”等,本质仅为第三方代理。此行为通过整套话术模式营造具备航空客运资质的假象,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并可能涉及超范围经营。 其次,交易环节极不规范,严重侵害知情权。支付1998元后,凭证商品名称仅显示为其公司全称,完全未载明所购服务的具体内容、期限、规格或价格构成,导致款项性质(是“会员费”还是“预储值”)模糊不清。这直接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使得合同标的处于不确定状态,也为该公司后续随意解释资金用途、单方面编造扣费项目提供了操作空间。 在我方*期要求退款时,其不规范行为与矛盾说辞进一步加剧。客服多次变更陈述,且均未提供任何有效消费凭证。起初声称我方已消费“3次贵宾厅(600元)”“6次机票抵扣(300元)”及保险,需扣费及违约金;次日却改口称仅消费两次贵宾厅,不再提违约金,转而声称*台每年会自动扣除600元“年度续费”并坚持扣款。至关重要的是,所谓“年度续费”条款在办卡时及此前沟通中从未被告知,直至退款争议时才突然提出,构成对知情权的再次严重侵犯。 此外,其口头主张与*台事实数据严重矛盾。我方在会员中心未查询到任何相应消费支付记录,使用的两次贵宾厅也无扣费或核销记录。*台界面显示“注册金额 1998.00元 预定享受 2940……”,若按办卡时“充值1998送1002,总额3000”的说法,且“预定享受”视为余额,在对方声称已消费数百元后,余额绝不可能仍显示为2940元。该矛盾直接证明其扣费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方已保存所有相关录屏及通话录音,可证明*台无消费记录、客服陈述前后矛盾且始终无法提供凭证。 最新进展是,对方在投诉处理中缺乏诚意。 在相关投诉被标记为“已完结”的前一天及当天,双方曾多次成功通话沟通。所谓“电话打不通”,实为正常沟通后,对方持续拨打骚扰电话,我方因沟通无效且感到被骚扰而选择拒接。商家此举涉嫌利用*台规则,以虚假理由单方面终结投诉,进一步表明其无意识实质解决问题。若后续需要,我方可以随时提供在悦程出行*台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