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行*台擅自取消已入住订单并致酒店驱赶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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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行*台及广西河池凤山县万象印悦酒店(凤山总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信 投诉人:鲍焱,联系电话:135****6604[同行共4人】 被投诉人1:智行*台(智行火车票所属公司:上海蒜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2:广西河池凤山县万象印悦酒店(凤山总店),经营地址:[广西河池凤山县巴烈社开发区28号 本人系本次消费纠纷的受害消费者,现就2026年1月19日在广西河池凤山县旅游期间,遭智行*台与凤山县万象印悦酒店(凤山总店)恶意取消已入住订单、野蛮驱赶出房,且后续维权遭遇推诿敷衍的严重侵权行为,向贵部门进行实名投诉,请求贵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二被投诉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满足本人合法诉求,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与旅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2026年1月19日,本人通过智行*台成功预订广西河池凤山县万象印悦酒店(凤山总店)客房,完成支付并办理入住手续,进入客房后不久,酒店方突然以“订单已被取消”为由,要求本人立即离开客房,甚至拨打110试图强制驱赶,此举让本人及同行人在异地旅游期间陷入无房可住的窘迫境地,身心均遭受极大伤害。 事件发生后,本人向酒店方与智行*台追问订单取消原因,二方才最终告知:因办理入住时本人与酒店前台发生几句口角,酒店方担心本人给出差评,遂向智行*台提出相关要求,智行*台在未与本人进行任何沟通、未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取消本人已付款、已完成入住的有效订单,直接导致酒店方有理由对本人进行驱赶。该行为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视*台交易规则与法律规定为无物,性质极其恶劣。 现本人向贵部门提出以下三项核心诉求,请贵部门依法督办、责令二被投诉人限期履行: 1. 责令智行*台与广西河池凤山县万象印悦酒店(凤山总店)向本人出具书面正式且态度诚恳的道歉信; 2. 责令智行*台与涉事酒店按照本人每个订单入住金额的三倍标准进行赔偿,履行法定的赔偿责任; 3. 贵部门依法对智行*台擅自取消订单、酒店恶意驱赶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作出顶格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同时要求二被投诉人限期整改 订单号,请见附件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