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电商飞仔数码拒履7天无理由退货
网友保保_ryRdAh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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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01月23日在快手小店的飞仔数码严选店铺购买了Apple/苹果15pro手机(黑色钛金属、128GB、准新成色),订单号为2602302034473817,后续又加价100元置换为iPhone 15 Pro原色版本,实付款总计为3194.85元。我于2026年01月31日在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提出7天无理由退货申请,但商家不仅拒绝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义务,还提出收取四天使用费400元、配件费398元、充电费100元等一系列不合理扣费要求,拒绝全额退款。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是: 1. 立即为我办理全额退货退款(含置换加价的100元); 2. 就此次事件向我道歉; 3. 对商家的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4. 要求商家承担我因此产生的22元运费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