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银行会同助贷机构在新规施行后,仍通过“砍头息”拆分费用,违规收取高达36.36%的综合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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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2月25日在58好借App借款32000元。该笔借款资方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分12期(一年)还款,每期共需还款3025.75元,累计共需还款36309.01元,其中,利息1226.25元、融担费3082.76元。但该笔借款在资金到账后,迅速以“权益账单”名义(该权益账单本人未领取任何权益),收取“砍头息”高达1936元,导致综合融资成本达6245.01元,实际综合年利率达36.36%,远超监管红线,令人触目惊心。 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要“立即停止发放综合融资成本超过24%的贷款,并要求逐步将所有新发放贷款总成本降至LPR四倍(目前约12%)”。但58快借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正式实施后,仍通过设置“权益账单”收取“砍头息”的方式,拆分费用规避监管。新网银行作为资金方,未按照新规要求,对助贷*台实际融资成本掌握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存在严重的违规问题。 为切实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本人在此要求:鉴于助贷方存在严重过错,应立即解除借款合同、融担合同,由本人一次性结清剩余29417.81元借款本金,并立即返还1936元“砍头息”。本人主张符合金融借贷司法保护上限,兼顾双方利益,且与监管*一致,请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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