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欢太科技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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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人李金河10岁,在2025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5日,孩子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借学*为由使用家长手机方式,通过广东欢太科技支付通道充值。与欢太客服沟通,不予退款,证据确实,实事求是,是未成人李金河所为,但客服说实名登记是婶婶理由不予通过。手机是我儿媳李果燕自由赠予我使用,我有证据证明手机至2024年9月9日之后都是我在使用。使用前已有她的实名等信息,与我儿媳李果燕无关。强烈要求完善未成人保护机制,弥补实名认证,支付验证人脸识别及异常交易监测等环节漏调。有效落实未成人保护措施。末成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充值,要求商家就是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全额原路退还涉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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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840元
投诉编号:
10073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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