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未告知积分失效致35389分过期
网友保保_KQys7C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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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4年12月27日在周大福门店通过网购形式于周大福江宁托乐嘉华润苏果精致店购买饰品获得35389积分(价值707元),积分于2026年1月1日零时失效,期间内周大福未通过服务号、短信或者电话与本人告知有效期限及使用期限,本人于失效当日与客服沟通,客服说积分不与补偿,事后本人也多次联系客服未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周大福尚未遵守。本人诉求为补回本人已失效积分35389分(价值 70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