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可学*机屡次故障且售后态度恶劣
网友保保_bd4e476e
1. 首次故障(购买后仅7个月): 2024年9月,该机器即出现故障(机器满电情况下无法扫拖)。发现问题后,我立即联系商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多次与商家反复沟通协商。商家完全无视我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货退款”诉求,最终仅同意寄送了一个充电底座作为所谓的“维修”方案。 2. 二次故障(同样问题复发): 时隔一年多,在2026年2月初,该机器再次出现完全相同的故障。这充分证明该产品本身存在严重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并非偶发个案。 3. 商家恶劣态度: 在*期沟通过程中,商家客服态度极其恶劣,完全不听消费者的陈述,多次粗暴打断我的发言,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其行为明显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企图推卸责任。 我的诉求: 我的诉求非常明确且合法:要求商家立即为我办理全额退货退款。 法律依据与理由: 1. 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价值2580元的商品在购买后短短7个月内便出现故障,且在维修(实则敷衍)后又再次出现同样问题,这已远超一般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合理预期,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我无法实现购买商品的根本目的。 2. 商家应承担“三包”责任: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相关产品的“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虽然商家首次处理极为敷衍,但商品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因同一问题反复出现故障,商家理应为自己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承担退货责任。 3. 商家无权转嫁退货成本: 商家要求我承担寄回商品的运费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运费,理应由商家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