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以旧换新缺斤短两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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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商家: 昆都仑区福凰祥饰品店(个体工商户) 商家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乌兰道融资商场一楼老凤祥专柜 投诉事由:商家在贵金属饰品以旧换新过程中,故意隐瞒新金克重、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存在缺斤短两、欺诈嫌疑。 事实与经过:本人于2025年6月19日,在该商家门店参与饰品以旧换新活动,本人提供的旧项链实际重量为2.92g,想换一3D硬金手串,当时店员查看后告知金重量约3g左右。活动结束后,商家向本人出具小票,但小票上未标明新换饰品的任何克重信息。2026年,本人扣开新换项链的标签后,发现该新项链实际重量仅为1.08g,与本人提供的旧金重量相差1.84g,该差距远超黄金饰品合理允差,绝非正常损耗。 事后,本人携带新金饰品前往该商家沟通,商家却改口称新金为一口价商品,不按克重销售,拒绝承认当初告知过新金克重,也拒绝就克重严重缩水问题进行合理处理。期间,本人提出查看当日交易监控,商家称无法调取;本人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因商家拒不配合、无法提供监控记录等相关证据,市监部门以“无充分举证”为由未能有效处理,现向继续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家违法违规点:1. 无论新金是按克销售还是一口价销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金属饰品标识规范》,商家均有义务如实标明贵金属饰品的重量、材质、成色,该商家未在小票标注新金克重,也未口头明确告知新金实际重量,严重侵犯本人知情权;2. 本人以旧金(2.92g)以旧换新,换回的新金仅1.37g,重量严重缩水,商家无法合理解释该差距,且拒不提供当日旧金称重记录、交易台账等,涉嫌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3. 商家在交易时告知新金约3g,事后却否认该表述,前后态度不一,存在虚假陈述嫌疑。 投诉诉求:本人要求商家履行以下任一合理诉求,限期3日内予以答复并落实:按本人旧金重量(2.92g)与新金实际重量(1.37g)的差额(1.55g),为本人补足对应重量的黄金饰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