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还充电宝被扣封顶费149元
网友保保_8ByKf2OQ
已完结
我于3月7日租借充电狼充电宝,因误还至其他品牌机柜,导致系统未识别归还,在3月10日被按总封顶价扣费149元。我并非故意逾期不还,充电宝已物理归还至其他品牌机柜,设备可找回。 同时,在这期间,从未收到任何使用时间提示、规划时长提示。
投诉进度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您好,关于租借我公司充电宝要求退款一事,现说明如下:TJ01********************65,该笔订单租借使用时长:
61:56:19,
计费规则:
免费时间:前 2 分钟免费(超出计入费用) 单价:每 60 分钟 ¥5.00(超出按单价计费) 单日封顶:¥50.00 总封顶:¥149.00,用户租借的充电宝查询到有归还,是达到总封顶归还的充电宝,此单符合计费规则,收到用户的投诉,我司已退回款项50元。综上,我公司无法满足用户的其他投诉要求,同时不再接受贵局组织的调解工作。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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