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克杭州骏森4S店拒退订金及合同错误
网友保保_acuyJR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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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7日,骏森4s店内线下及线上下订一辆领克08,并支付相关款项(线上4000元+线下店内3000元),36小时之内,找销售说要退车,经3月9日一天沟通无果,不予退款。在本人提出后期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销售仍以分期长,利息低,月供少,诱导我继续买车。另线下签署合同信息有误,车身颜色黑色错写成星夜蓝。针对这一情况销售回应我只用看金额即可,别的信息对错有否不需在意,那我请问合同只约束消费者,对于销售商家的对错不作约束吗?经过与销售的数几次电话,未有效处理,反之一直诱导我继续构成,丝毫不在乎我后期还款压力如何。要求杭州骏森4S店退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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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26年3月7日在杭州新能源领克中心(骏森)预订了一台领克08 160长续航ultra的车辆。 预定的前提是,销售承诺车辆开票价格在16.5万,因此我才在领克app商城下订金4000元,并且在销售的催促下马上锁单(本来app商城有48小时的锁单犹豫期)。此外,销售要求向骏森领克中心支付3000元订金(未提供任何发票,也未提供费用收取的任何理由,也不符合领克厂家的规定,属于乱收费)。 2026年3月8日,我发现合同信息有误,将车身颜色本该是黑色错写成星夜蓝,并且我需要支付16.7万,2000需要我提前付给骏森领克中心,之后政府将2000的购车补贴打给我,那我请问骏森领克的钱可以与政府的钱混为一谈吗?此外开票价高将导致我的购置税加多,侵占我的消费合法权益。3月8日当晚反馈我退订,3月9日我与销售多次沟通后拒绝退,并且仍以贷款利息低,分期长,月供低,店内优惠已经很多的说辞,继续诱导我提车。现车辆还在准备中,没有运输,没有提车,车辆没有交付,也没有签署买卖合同。 我请领克严肃处理领克新能源中心(杭州骏森)地址:杭州萧山区萧绍东路125号3幢。电话400 903 8127)订单退款事宜。 要求退款7000元(门店收取的3000元+领克APP商城的4000元),另外对影响本人消费刺激做出道歉,原因是:1.销售确保的开票价格16.5万以内,但是现在价格已经远超此价格,存在诱导销售行为。 2.门店乱收费3000元。 欺诈和诱导销售有损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与当前刺激消费的导向背道而驰。 经销商诱导销售的行为,也会影响领克的品牌形象,伤害消费者对领克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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