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上门诱导签约未告知合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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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渌口分公司 涉事号码:19********55 发生时间:2021年1月24 投诉时间:2026年3月.27 投诉内容: 2021年1月,电信业务员上门推销业务,我当时独自一人在家,正着急做饭上班,时间非常匆忙。业务员男性疯狂推销,我一个女人当时非常害怕,仅告知交1940元可获得一部手机并安装WiFi,每月话费100多元,我就说可以试试看,然后叫了几个人过来催促我签字,我本身需要,做饭,工作没时间查看条约,是他口头方式告之,叫我签字,未以任何形式提醒我该业务有长期合约、停机后仍会持续计费、提前停用需承担高额违约金等重要信息。我因匆忙并未查看合同内容。 当时交满1940元 我实际仅使用约2个月后号码停机,此后未再使用。直至2026年3月24日,时隔5年多,电信才突然通知我欠费高达一万余元,包含高额滞纳金。 电信公司存在明显违规: 1. 业务员诱导匆忙签字,未履行重要条款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 长达5年多时间不进行任何催缴和提醒,故意放任欠费金额滚大,恶意扩大损失; 3. 停机后未提供服务却持续计费并收取高额滞纳金,显失公*。 投诉请求: 1. 撤销不合理合约,认定未告知的违约及计费条款无效; 2. 免除全部停机后产生的套餐费用及高额滞纳金; 3.立即注销号码,消除对我征信的影响; 4.依法查处业务员上门推销隐瞒事实误导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