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未成年人误充值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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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在晋江文学城通过*台购买文学币,是家里的孩子乱点免密支付的,一直都没有用过。后续通过客服询问,但客服概不受理,拒绝退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分别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交易权和经营者需承担正确使用格式条款的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 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已在2025年5月1日开始施行。最后我希望能达成退款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