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车车隐瞒车辆继承事实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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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投诉书 投诉人:[张晨] 联系电话:[150****2559] 身份证号:[210802*********02X] 被投诉人:淘车车*台及对应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28号院中林置业大厦A座销售门店 联系电话:10****28 投诉请求: 1. 认定被投诉人构成消费欺诈,责令退车退款91000元; 2. 若不退车,要求补偿车辆差价15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5月贷款购买被投诉人销售的23款哈弗二代大狗1.5T,车架号[LGWEF5A60PF056961],购车总价91000元,车辆已过户并正常偿还贷款。 购车时,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该车为**北京小客车多标转移车辆**,全程未提及车辆为继承车辆、原车主已去世。因车辆办理抵押,机动车登记证书(大绿本)由贷款机构保管,本人直至2026年3月查看大绿本照片,去相关部门询问,才发现车辆**获得方式明确标注为继承**。 根据法律及车管所规定,车辆继承登记的唯一前提是**原车主*亡**,该事实直接影响购车决策和车辆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关键信息。被投诉人作为专业二手车*台,故意隐瞒继承事实,混淆多标转移与继承的法定概念,将折价继承车按正常车辆售卖,已构成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本人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同车况正常车辆市场价8.5-9.5万元,继承车应折价1.5-2.5万元,本人未获得合理折价。现附上大绿本照片、购车合同、贷款及还款凭证为证,恳请依法督促处理,否则将通过诉讼追究退一赔三责任。 投诉人(签字):张晨 日期:202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