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信用卡未充分告知利息违约金条款

网友保保_HuYYn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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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浦发信用卡持卡用户,查询账单发现银行扣的利息和违约金14000元之多,我办卡时银行未充分告知关联条款,合约中的相关条款字体细小且未以显著方式标注,本人作为普通金融消费者,在未得到专业讲解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准确理解这些复杂的费用规则。在本人使用信用卡过程中,银行从未通过短信、电话等有效方式,向本人详细告知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具体金额及计算依据。本人仅能在每月收到的账单中看到笼统的费用总额,却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逻辑一无所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浦发银行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未对利息、违约金等关键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本人有权主张这些条款对自己不具有约束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浦发银行未告知本人费用计算规则,且收取高额利息及违约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违背了公*交易原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浦发银行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监管要求,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没有明确告知还款的年化率和还款成本问题,联系银行只肯减免550元我不同意,我要求减免以上利息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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