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航班无故取消及未告知致延误赔偿纠纷
网友保保_fa3ad089
涉及航班: 1. MF8137(4月20日 福州→天津) 2. MF8138(4月16日 天津→福州) 一、4月20日 福州→天津航班投诉事实 本人原乘坐4月20日福州飞往天津的厦航航班,计划16:20起飞。该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被无故取消,厦航单方面将我改签至当日20:55起飞的航班,导致延误时长4小时35分钟。 在延误期间,厦航未按规定向本人提供免费餐食服务,也未依法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严重违反民航服务规定。 二、4月16日 天津→福州航班投诉事实 本人4月16日天津飞往福州的航班,原计划08:15起飞,因航空公司原因被擅自调整至08:25起飞。 厦航未通过短信、电话等有效方式及时通知本人,仅在APP内静默变更,未履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要求的及时、多渠道告知义务,侵害旅客知情权。 三、本人合理诉求(依据法规与厦航运输总条件) 1. 4月20日航班因航司原因延误超4小时 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及厦门航空运输总条件,申请: ◦ 一次性经济补偿 200元 ◦ 补发延误期间应提供的餐食费用 2. 因航司单方面变更航班导致票价差价损失 原购票为高价时段机票,被强制改至低价时段,申请补偿票价差价 100元。 3. 因延误至凌晨,无公共交通 延误后抵达目的地已为凌晨,机场无市区公共交通,申请厦航报销合理打车费用或安排地面交通。 4. 4月16日航班未及时通知问题 要求厦航就未履行告知义务作出正式解释与整改说明,避免后续旅客再次遭遇同类问题。 四、依据法规 •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 《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准则》 • 厦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 本人已与厦航客服沟通未果,且态度极差,完全不抱着处理事情的原则,有失贵航司服务水*。现正式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