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威互动诱导8岁儿童充值2341.58元
网友保保_nwTHW1Td
关于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未成年人充值的投诉尊敬的消费保: 我在此郑重投诉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33乐园运营方)。我家8岁的未成年人利用在家上网课复*时间,登录了233乐园游戏*台。没想到,孩子在该*台及关联方的诱导下,进行了大量充值。其中,233乐园充值共计2341.58元。2026年2月23日,孩子母亲收到银行支付短信,仔细查看后才惊觉孩子的充值行为。之后,我们按照公司退款流程上传了相关资料。然而,经过多次联系并提交资料与证据后(包括家长本人实名认证不在场证明视频),公司却一直以资料信息有误为由要求我们补充资料,甚至要求我们提供未成年独自充值的视频。但家里没有监控,而游戏方完全可以调取孩子游戏时聊天记录等信息进行核实。孩子所使用的设备是长时间被孩子本人使用的交作业的设备,且充值时间为孩子学校寒假期间。充值内容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和兴趣特征,例如有儿童动漫皮肤等。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这种行为,明显涉及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消费,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但该行为并未经过法定代理人(母亲)的同意,而是孩子自行偷偷充值,且每次充值完之后都会删掉短信记录,导致法定代理人这边无法及时有效了解到情况,最终导致这种局面的发生。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出发,由于8岁的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做出的这种充值行为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此种处分行为的效力待定,并不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对于孩子充值超出必要限度金额的行为效力待定,只有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该行为才发生效力,但很明显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那这种处分行为自始无效,属于无权之处分。这给我们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我们家庭一向生活节省,这突如其来的损失让我们难以接受,内心十分痛苦。我们强烈要求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退回2341.58元。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公司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游戏*台及关联方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投诉人:张如 日期:2026.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