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斌教育拒退公务员课程剩余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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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16日在大斌公考APP购买了该机构提供的“公务员无忧助学B班”网络课程,支付费用共计4980元。 *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完成课程学*,本人主动联系商家申请解除培训合同,并要求退还未实际产生的课时费用。 二、 争议焦点: 商家以“合同服务期已截止”及“补充协议中未完成学时要求”为由,拒绝退还任何费用。 三、 投诉理由及法律依据: 关于“过期作废”条款无效: 商家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未结束课程失效,无权退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本人未享受的服务,商家无权占有,该条款应属无效。 关于“未达学时不退费”无效: 商家引用的补充协议中关于“需学满400学时才退助学金”的条款,是针对“考试不过包退”的奖励机制,而非限制本人“解除合同退剩余学费”的权利。商家混淆概念,拒绝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违反了公*交易原则。 诉求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四、 我的诉求: 要求商家立即解除合同。 要求商家扣除本人已观看课程的合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约3800元)。 停止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