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未提示重复订单致误付双份房费
网友保保_duFNZMic
本人于4月在飞猪*台(代理商:全球畅游酒店专营店)预订伦敦国王十字皇冠假日酒店,入住日期5月14日至5月24日共10晚。因误操作,在不同日期分别下了两笔入住人、房型、日期完全相同的订单(实付款分别为23570.90元与23946.69元,合计47517.59元)。 在整个下单过程中,飞猪APP及网页端均未出现任何“您已预订过该时段房间”、“疑似重复订单”等弹窗或拦截提示,导致我在无感知的情况下,在不同时间支付了两遍同一时段、同一房型的房费。 本人同一时段仅需一间客房,其中一笔属于未实际消费的误操作支付。 核心争议点(附截图证据): 1. 页面表述存在严重歧义:同一酒店、同一日期的预订页面下,其他房型明确标注“当地时间5月12日22点前可免费取消”,而本人所订房型却标注为“当地时间5月4日7点前扣14386元手续费取消”。同一页面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语法逻辑,严重误导消费者以为5月4日前取消是免费的,导致未及时处理误操作订单。 2. 未尽显著提示义务:订单总价2.3万余元以大号加粗字体显示,而“取消扣全款”风险提示却以极小灰色字体隐藏。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3. 构成不当得利:本人同一时段仅能入住一间客房,飞猪及酒店收取两间房款却仅提供一间服务,违反公*原则。 飞猪处理态度: 发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飞猪客服,飞猪仅回复“酒店不同意退款”,未说明酒店拒绝的具体理由,也未提供任何酒店方的书面拒绝凭证。飞猪作为*台方,非但未履行审核商家合规性、保障消费者公*交易权的责任,反而试图以300元赔付了结此案,要求我默认承担*5万元的全部损失。 诉求: 飞猪*台不得以“代理不退款”、“酒店不同意”为由推诿自身责任。依据《民法典》第496条、第498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对误操作产生的重复订单进行全额退款,保留另一笔正常入住。 附件截图: 1. 两笔重复订单支付详情截图 2. 同一页面下“前免费”与“前扣款”矛盾表述的对比截图(已红框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