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吾悦广场金大福隐瞒克重、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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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晚本人在广东肇庆市会吾悦广场广场一楼金大福金店购买了价格为3100元的两颗金豆一个竹节。销售全程未告知两颗金豆和竹节的克重,以虚假折扣等欺*手段哄*我买下两颗金豆和竹节。竹节金豆标签上仅有价格未标克重标的,质保单上没有店铺的盖章签名等重要信息,且没有开发票,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有趣偷税漏税的嫌疑。单价远超当前金价。现本人要求全额退款,吾悦广场楼长,金店违法细则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克重标签那页无克重,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 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