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随意变更酒店退改规则并恶意扣费
网友保保_412f93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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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针对飞猪*台在酒店订单取消规则上的随意变更及不当操作提出严正投诉。在预订过程中,*台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致使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误订‘不可取消’或高额扣费房型;更恶劣的是,*台在事后随意更改,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更直接导致我方被迫承担本不应产生的恶意扣费。飞猪*台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规避自身服务瑕疵的做法已涉嫌违规,我方强烈要求*台立即纠正错误,全额退还被恶意扣除的费用,并就其混乱的管理规则造成的糟糕体验给出合理解释与道歉。” 该行为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侵犯本人知情权,*台未提供真实、稳定的服务信息,频繁跳变规则构成引人误解的宣传。 2. 违反《民法典》第496条、第497条,*台未履行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单方变更退改规则属于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该变更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