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未成年人未经同意消费79元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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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消费者,于2016年5月1日零点发现,家中7岁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完全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人账号在贵*台“泡泡小助手”在线抽盒机消费,产生订单金额79元。 *台在支付页面明确标注:“未成年人消费者购买规则:未成年的消费者在抽盒机的一切消费行为必须经监护人同意并在其陪同下进行”。本次消费既无监护人同意,也无监护人陪同,完全违反*台公示的购买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9、20条,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监护人有权拒绝追认该消费行为,并要求退款。 本人已多次与*台客服沟通,*台以“在线拆盒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款”为由拒绝处理,刻意回避本次订单属于未成年人无效消费的核心事实,严重侵害消费者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 1. 要求*台确认该笔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消费订单无效,全额退还订单款项79元; 2. 要求*台完善未成年人消费管控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