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润ETC虚假宣传并拒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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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3年5月在金润二当家办理ETC设备,办理时现场业务员明确告知300元为可退押金,3年期满退回。 本月期满,该公司原本承诺的"押金"被单方面解释为*台管理费,不予退还。上述行为构成: 1。虚假宣传:办理时承诺是押金,事后擅自变更为管理费。 2、服务违约:办理设备时说高速通行有折扣,实际要支付金润手续费。 3、拒不退还押金款,并另立条件"必须有效通行满36个月,每月至少一次有效通行"才予以返还。本人诉求: 责令全额退还300元押金;责令免费注销ETC设备,解除绑定关系;其虚假宣传条款无效要求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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