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庭酒店订单取消规则变更致退款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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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月22日预定了汉庭酒店拱北口岸附*的汉庭酒店 但在预定的时候我几次确认了入住当天18:00可取消订单,我在5月4日早上因为行程有变提交了退款申请,但是商家拒绝了,但是并未发送短信和打我电话告知我不能退款,而后我在5月4日9点55分才接到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入住才知道拒绝我的退款申请,并且我立马问店家我因为行程有变能不能申请退款或者调整到我最*的酒店,但是商家都明确拒绝了我,现在我打开订单确变成了前一天晚上11点前可以退款,我无法接受,我的诉求是退全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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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订单总价294.8元,入住日期5月4日。我5月4日早上提交退款申请后,酒店从来没有联系过我,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APP消息,也没有问我任何原因,直接驳回。 到了晚上,我主动提出愿意承担部分房费,或者更换到最*的酒店,但酒店全部拒绝,全程没有任何回复或沟通。 从头到尾,酒店不联系、不问原因、不给协商空间,这叫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我的诉求是退回206元,这是我最后的底线。*台说赔偿我100元我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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