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12306酒店订单霸王条款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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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05月11日,通过12306*台(实际由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承接运营)预订北京汉庭酒店的住宿服务,订单号:11************52,消费金额:281元,未实际入住。本人于2026年05月12日11:00申请退款,被*台及酒店以“不可取消”为由无理拒绝。 该订单标注的“不可取消”条款,未以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无效霸王条款。*台(携程)作为12306酒店业务的实际运营方,未尽到对入驻商家退改规则的审核义务,放任不公*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且拒不履行退款义务,涉嫌恶意侵占消费者预付款。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台及商家全额退款,并纠正不公*格式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