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授权店溧水区佳福黄金珠宝店黄金以旧换新价格欺诈及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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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10日,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81号海乐城1楼1003铺的溧水区佳福黄金珠宝店(周六福授权店)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商家存在多重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1. 虚假承诺+多重计价,构成价格欺诈 店员事前口头承诺“旧金1克换1克,仅收取工费”,但实际结算时,采用(虚高新金单价1118+工费118)、压低旧金回收价(1030),同样是黄金,却设置两套体系折算系数的方式核算补差,最终形成远超承诺的交易成本,与承诺完全不符,属于《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 2. 刻意隐瞒商品参数,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兑换的带钻戒指吊牌标注的5.82g为(金+钻石=5.82克)的总重量,店员事前未明确告知该情况,事后以“钻石重量可忽略”为由搪塞,最后低价的莫桑钻也以黄金的价格核算价值,刻意将含钻总重冒充纯金克重进行置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规定。 ​ 3. 质保单不规范+不开具发票,涉嫌违规经营 交易出具的质保单未标注新旧金克重、对应金价、工费明细,且无商家正规公章;交易完成后,商家未主动开具正规发票,仅以质保单替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经营者必须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涉嫌违规经营。 投诉诉求: 1. 撤销本次黄金以旧换新交易,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我本次支付的补差费用,并原路退回我用于置换的全部旧金饰品; ​ 2. 若旧金已被商家回收,要求商家同克重的黄金抵押,全额退还旧金对应价值,并退还额外支付的补差费用; ​ 3. 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门店的价格欺诈、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不规范经营及拒开发票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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