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诱*视障老人以旧换新致克重严重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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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母亲现年61周岁,为视力二级残疾人,对文字、数字、复杂商业规则辨识理解存在严重障碍,属于受法律重点保护的弱势消费群体。 2026年5月17日,母亲独自前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吾悦广场周六福珠宝门店,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 门店销售人员全程刻意套路营销,仅反复宣传一口价黄金款式精致、活动88折优惠、每年可免费同等换新,全程故意隐瞒、未主动、清晰、明确告知新旧黄金实际克重差异,刻意回避、模糊计价逻辑,未当面核算克重损耗。 当事人原有旧足金重量为6克,本次置换到手的新一口价黄金项链,实际净重仅3克,克重直接亏损整整一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母亲视力存在二级残疾,本身就难以看清小票小字、辨别套路陷阱,商家非但没有履行对特殊群体更高的完整告知、主动提醒义务,反而利用其身体弱势与信息差,诱导其在完全不知情、不理解真实交易后果的情况下,仓促完成了极不公*的换新交易。 该门店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恶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交易权,属于误导、诱*消费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性质恶劣。 本次交易发生至今仅几小时,全套购物票据、质量保证单完整保留,新黄金饰品完好无损、全新未佩戴、未损坏,完全具备撤销交易、恢复原状的全部条件。 现正式信访投诉,恳请贵部门加急优先督办此事,依法对该周六福门店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核查惩处,督促商家无条件撤销本次不公*以旧换新交易,完整归还当事人原本的6克旧足金,全额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整顿黄金珠宝行业以旧换新乱象,保障老年、残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消费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