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无理由退货被拒且验品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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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14日在“得物”*台购买始祖鸟Polo衫一件,订单对应消费金额为793元。收到商品后,因尺码不合体,我试穿后立即将商品按原样装回包装,于当天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并按*台要求原路寄回。商家已于2026年5月17日签收退货商品。 现得物*台以“商品被损坏”为由拒绝退款,对此我完全不认可。该商品从收到、试穿到打包寄回全程仅2-3分钟,我未穿出门,也未对商品造成任何磨损或损坏。 得物*台采用“卖家-*台验品-买家”的交易模式,*台在向我发货前,已对商品进行过一次验收;而我退货后,*台在二次验收时才提出“商品损坏”的说法。*台无法证明: 1. 我收到商品时,该损坏并不存在; 2. 损坏是在我持有商品的短暂时间内发生的。 *台拒绝承认其流程存在瑕疵,一口咬定损坏由我造成,且拒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约定,已严重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现我要求得物*台: 1. 立即为我办理全额退款; 2. 按照约定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承担相应的*台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