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银饰一口价虚高涉嫌价格误导

网友保保_hRgi0Y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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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投诉黄金消费纠纷。 我于昨天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万民广场商城内周六福授权珠宝店购买了银饰一口价首饰,总价折合下来46块多一克,远高于当日正常银克价。 购买时店员没有主动告知实际克重,只推销一口价,刻意隐瞒单价,误导我消费,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事后核算价格严重虚高,属于价格误导、不公*交易。 我联系商家协商退款,对方拒绝处理。现在正式要求全额退款,我保留了小票、首饰、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可以随时上传提交,希望帮忙协调处理,我的联系电话是133****2126,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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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诱导消费,并未主动告知商品计量方式,也未标注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顾客在付款前明确告知导购需要标签,购买时导购马上将标签剪去并未将标签给我,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也未告知我复称克重,期间并未明确告知顾客克重,工费多少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46元/克的价格购买白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白银,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银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电子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 该店铺不退不换黄金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减免自身责任的不*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黄金行业已然将霸王条款作为行规,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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