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拒拦截未签收商品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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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26日在得物APP购买(商品名称),订单号:110204*********405,支付金额:8594.8元。 目前商品已发货、在运输中,本人尚未签收、未拆封、商品完好。因拍错/误购,我在发货后、签收前申请拦截退回并全额退款,但得物客服以“该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为由拒绝办理退款。 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7天无理由自签收次日起算,未签收前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拒收并要求退款; 2. 商家“不支持7天无理由”的格式条款,不得排除消费者签收前的法定退款权,属于无效霸王条款。 已与*台沟通未果,现诉求: 3. 责令得物立即拦截快递、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