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丢件且售后敷衍不赔付
网友保保_rcRZ7G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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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5月10日使用圆通快递进行寄件,单号:YT25*********01,物品为特产及衣服,价值约为650元(该商品在韩国购入)现在国内现货没有,网上市场价在1000元左右。 该快递于10日贴错单号丢失,直至13日我主动致电网点快递员方得知丢失,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人联系告知快件丢失的情况,网点的不作为导致事情愈演愈烈,我申请原价理赔,但是官方客服踢皮球,处理态度也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一拖再拖,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没有实际的解决方案,该事情我认为我没有任何责任,圆通快递既然已经揽收快递就有义务和责任保管快递并保证快递的按时安全到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因此我的诉求是快递要么原价赔付我或着快递方购买到与原件一样的东西赔寄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