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U8E电视频闪屏设计缺陷拒保

网友保保_NGQ79MBS

处理中

本人于2021年8月9日花费6274元购买海信HZ65U8E电视一台。购买后仅2个月(2021年10月),电视出现严重闪屏故障,联系海信售后返厂维修 2025年10月(从上次换屏起约3年11个月),同一闪屏故障再次出现。电视在正常使用、无任何外力磕碰的情况下,屏幕频繁闪烁。 本人联系海信官方客服(400-611-1111)要求处理,客服以“电视已超过三包保修期”为由,拒绝免费维修或换机,要求本人自费维修(报价约750元维修费,或2000多元换屏费)。 本人认为该电视存在设计缺陷: 1. 购2个月即闪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电视机属于耐用商品,6个月内出现故障的举证责任在经营者(海信),海信应证明非质量问题而非让消费者自证。 2. 同一故障修一次后又坏,说明缺陷未被根治。经查证,消费保、网上有多名U8E用户反映同样的屏幕开裂、背光不均、闪屏等问题。 3. 该型号采用“悬浮屏”设计,连接屏幕的柔性排线长期受力不均易接触不良;采用侧入式背光,散热空间狭小,加速元器件老化——这些设计缺陷是故障反复出现的物理成因。 本人不接受换屏或维修,修了还会坏。 诉求:免费更换同价位无缺陷新型号(如海信65E8Q Pro),或全额退款6274元。 本人第一次返厂维修时,维修人员未提供书面维修记录单。根据《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海信内部系统应有本次维修的电子记录,恳请消费保*台协调海信调取2021年10月左右的返厂维修记录,以证明购2个月即闪屏返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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