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未提醒致误订未入住仍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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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携程*台预订某酒店2026年6月20日至6月23日共3晚住宿,订单总额¥1605.84,采用*台“先用后付”模式,入住前未实际扣款。因未收到任何扣款或入住提醒通知,本人误以为预订未成功,未前往入住。事后发现,酒店在本人未到店、未办理入住、未领取房卡、完全未消费任何住宿服务的情况下,单方操作“已入住”并扣取两晚房费。本人向携程投诉后,携程仅补偿了第二晚房费,对第一晚房费仍拒绝处理。 携程作为*台,未尽到应有的服务提示义务。入住前未发送任何临*提醒或确认通知。同时,“先用后付”模式的核心是“入住后才付款”,但携程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未入住仍可能被全额扣费”的后果,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未扣款即未成功预订。在纠纷发生后,携程未积极协调,仅补偿第二晚便草草了事,未切实履行*台应尽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应遵循诚信原则,携程未尽合理提醒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不可取消”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携程未显著提示未入住即扣费的后果,且本人从未实际接受任何服务,该条款对本人不具约束力。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均要求*台保障消费者公*交易权,并对*台内经营者负有管理责任。 本人认可携程已补偿的第二晚房费,现仅要求携程退还第一晚未入住房费869.12元。本人未到店、未产生任何服务成本,全额扣费缺乏合理依据。恳请贵*台正视自身责任,尽快处理第一晚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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