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台误导宣传致高价购机,要求退差价并道歉
网友保保_IHGii1af
投诉请求 要求退还差价 382.27 元; 要求*台及商家就其误导性宣传行为向消费者道歉; 要求监管部门依法对被投诉方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事实经过 本人于 2026年6月1日 在某电商*台购买了一台扫地机器人(同款同型号),实际支付金额为 6051.38 元。购买时,*台及商家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明确标注了 "保价618"、"买贵退差价" 等承诺性宣传语,其核心信息向消费者传达:该商品在618期间的价格即为最低价,6月18日购买不会更便宜。正是基于这一保价承诺,本人才决定提前下单购买。 然而,2026年6月28日,本人无意中发现,同一*台、同一商家、同款同型号的扫地机器人售价已降至 5669.11 元,比本人6月1日购买时的价格低了 382.27 元。本人随即联系商家及*台客服申请退还差价,但对方以 "保价时间已过"、"*台规章规定" 等理由拒绝处理,拒不承认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投诉理由与法律依据 一、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台及商家以显著方式宣传"保价618",其表述足以让消费者合理理解为"618期间该商品价格已是最低",从而诱导消费者提前下单。但事实上,618过后商品价格反而大幅下降,说明商家所谓的"保价"实质上是利用消费者对大促节点的信任,以虚假承诺诱导高价成交,涉嫌虚假宣传。 二、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互联网*台价格行为规则》 根据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台价格行为规则》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以下价格欺诈行为:以低价诱*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使用欺*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标示价格;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商家宣传"保价618"却以"保价时间已过"为由拒绝履行保价承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三、借618促销名义抬价,损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台及商家利用618大促节点,通过"保价"话术营造"此时不买更贵"的紧迫感,促使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以高价成交,事后却以格式条款中的限制条件为由拒绝担责。这种"先提价再降价"或"利用信息差误导高价成交"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