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归还车辆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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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年11月11日在淘宝上首付8900,分36期购买比亚迪F0汽车一辆,在成都市高新西区上典比亚迪4S店提车后,由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对接负责分期金融业务,每一期的分期金额通过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渠道支付给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本人自2015年1月15日到2017年12月15日,按月分36期全部还清分期款项后,多次与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沟通解决机动车登记证的归还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本人诉求,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归还机动车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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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诉对象为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本人在该公司分期付款全部结清后,不归还车辆登记证。本人诉求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归还本人车辆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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