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发放福利,支付宝和商家不诚信欺*消费者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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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最近给市民发福利抽奖,中了150-100元的餐饮券,发放到支付宝账户上供消费者消费,但是我并没有享受到此福利,在27日晚上消费付账时,用支付宝付款并且用了消费券上面,提示写了“立即使用”,我作为消费者,支付宝这种提示是可以使用的,商家店里也并没有做出提示消费者能否使用该活动的券,支付宝后台同样也没有完善提示消费者这家店能够使用或者不能够使用,作为消费者去商家吃饭,难道进门吃饭第一句问人家有没有食品营业执照过期?是否有餐饮资质?这是有毛病还是闲的?你们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的商家和每天流水不知道多少金额后台操作第三方,最基本的消费付款提示不应该有??我所收到的提示,点开优惠券显示可以“立即使用”,但是并没有享受到福利优惠,政府既然把这样的福利活动授权给支付宝,难道支付宝不该去完善,还要欺瞒欺*消费者?现在投诉支付宝和商家没有提示消费者使用优惠券的完善的操作动作,我现在的优惠券还有1天到期,更加要求支付宝给说法。并且支付宝作为那么大第三方支付的平台,解决问题售后太差,作为消费者很明显感觉是弱势群体,请求315帮助消费者解决,谢谢。